近日,盐城市委宣传部、盐城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通报表扬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盐法宣办〔2020〕9号),我校获盐城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2016年“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在盐城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对照普法目标要求,把普法内容有机地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分类施教,整体推进,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得到增强,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得到提高,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校获此殊荣,是市委市政府对我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育人的高度认可与充分肯定,也是全体师生员工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