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2015年度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项工作已经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
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1年(2015年12月前结题)。对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研究时间的重点课题,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交《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2份(见附件1),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研究会同意后方可延长结题时间。
二、结题材料:
1.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
2.结题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3.成果原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形成对学校决策有重大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或已形成有力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制度方案等。经专家评审认可后方可结题
4.成果复印件(论文:提交封面、目录页、正文;著作:提交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应用部门认可证明等);
以上材料需分别提供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请于12月14日(周一)下午5点前报送行政楼726(东);同时报送电子版至wg720315@163.com。,联系电话88168041。
三、经费使用与要求
2015年度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500元。结题时将对其中优秀成果进行评选和奖励。
1.按照立项通知完成项目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后,资助全部项目经费。
2.已完成项目,但成果未发表的,提供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并提供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经审核后资助项目研究经费的80%。
3.已经发表的成果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资助项目经费的80%。
4.课题负责人须按财务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经费报销手续。
联系人:吴刚88168041。
附件1: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附件2: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8日
附件2下载:20151281720149719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