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
陈卫嵘
2月27日下午,学校保卫处与盐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合分别在两个校区举办了“安全起步,从拒绝乘坐非法三轮车开始”专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主要从政策法规、安全出行倡议和多起交通事故案例等多个方面入手阐述了乘坐非法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危害性,希望师生员工为了自身安全,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活动得到了人文学院、校自律委的大力支持。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行业标准界定:电动三轮、四轮车应属于机动车范畴。但目前市场上销售使用的电动车辆大部分不属于国家机动车公告产品,无法登记上牌和投保,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乘坐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