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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作者: 省教育工委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4-11-11

全省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苏教社政﹝2014﹞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和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苏委办〔2014〕21号)精神,在全省教育系统大力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要求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全过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人为本,尊重师生主体地位,促进师生全面发展;科学设计、统筹推进,努力形成教育理念、内容、方法、途径和评价等相统一的有效机制;联系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区分层次和对象,务求接地气、见实效;改革创新,建设载体平台,不断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目标是:坚持把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纳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和网络媒体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积极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完善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不断拓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途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评体系,强化督促检查,保证经费投入,努力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努力使我省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途径

(四)充分发挥课程的育人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课程的育人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细化落实到各类课程德育目标之中。

——小学教育。要以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为主体,不断创新教学方法,让学生在体验式、分享式学习中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丰富内涵。要充分利用各学科、课程的资源和优势,引导各学科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求融入课程教育全过程。

——初中教育。要以思想品德课程为主体,进行有针对性的、生动形象的教育,帮助学生全面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充分挖掘初中教育阶段各学科、课程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方面的知识点,生动活泼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高中教育。要以思想政治课程为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科学解读和理性分析,引导学生深刻领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繁荣富强和个人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要在高中教育阶段各学科、课程中梳理出相应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有机统一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要以《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等德育课程为主体,公共课、专业课与实践课教学有机渗透,努力做到知识技能学习、行为养成和能力培养相统一。鼓励学校研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形成一批优秀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精品课程和优秀案例。

——高等职业教育。要结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特点,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增强课程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促进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统认知、高度认同和自觉践行,帮助学生提高辨别力,增强责任感。要强化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把人文素质教育要求融入专业教学标准,建设好人文素质课程,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精神、科学素养和技术思维。

——本科教育。要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内容和教学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加强形势与政策的教育,引领师生科学准确地认识世情、国情、省情、社情,增强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性认知和实践自觉。充分发挥各类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的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文学、艺术、国防教育等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的相关内容教学之中。各自然科学类课程,要加强科学和人文精神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帮助他们准确理解和正确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研究生教育。要认真落实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新方案,充分发挥各类专业课程的育人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研究生培养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等重要环节紧密结合起来,渗透到研究生课程教学之中,体现于研究生学习、科研和实践成果之中,强化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提升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水平。

(五)扎实开展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明确学生义务和权利,促进学生养成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突出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和入学仪式、成长仪式、青春仪式、成人仪式的“八礼四仪”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诚实守信、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要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线,以职业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开展“技能大赛”、“创业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等,切实加强职业发展教育、职业道德和岗位规范教育。在实验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各个环节注重实施职业行为养成教育,帮助学生养成严谨细致、遵纪守信、勤练善问、执行规范等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要加强大学生基础文明建设,引导学生培育和形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诚实守信的品格,提高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的自主性和自律性,努力成为社会文明行为规范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六)进一步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中国梦”系列教育活动。要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向国旗敬礼”活动,开设专题论坛、讲座、报告会,举办读书、知识竞赛、演讲、辩论赛等活动,加强对“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远大人生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发挥主题教育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成人宣誓”、“毕业典礼”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升国旗、入队入团入党等重要仪式,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重大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烈士纪念日和民族传统节日等重要契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传播主流价值,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激发民族自豪感,加深对中国历史和优秀文化的认同。丰富主题教育内容。扎实开展“三爱三节”(“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节约意识,培养艰苦奋斗的精神;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学生养成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勿忘国耻,振兴中华”等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师生的爱国情怀和奋发向上的前进动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开展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理念;加强学风建设,积极开展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引导大学生恪守学术道德,捍卫学术尊严,端正学术风气。

(七)不断增强实践育人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中小学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实践教学,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和成效纳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学分百分考核制度,并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纳入学生学业考核和教师技能考评。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国家荣誉感、社会责任感以及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吃苦耐劳的作风,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融入专业教学、课程实践、专业实践和各类创新创业实践等教育教学实践中。加强实践基地建设。要广泛利用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实践基地、社区教育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等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江苏实践特色,结合学校特点,建设培育一批相对固定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基地。省教育厅将在全省教育系统遴选建设一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

(八)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关注师生身边凡人善举,注重发现、培育、表彰和宣传有影响的先进典型。要坚持引导、培育和评选相结合,继续组织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江苏省最美教师”、“优秀共产党员”、“江苏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等评选表彰活动,着力打造全省教育系统的先进典型方阵。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要注重总结、挖掘、凝炼先进典型事迹,编写启人心扉、可学易学的先进典型事迹读本。要注重发挥教育系统各类宣传平台的作用,充分运用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不断放大先进典型示范和辐射效应,引导师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要建立教育系统先进典型数据库,构建发现培育典型、宣传学习典型、关心关爱典型的长效机制。

(九)切实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和“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开展全员阅读活动,创建书香校园,深入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进一步激发学生诵读经典、学习经典的热情,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组织编写大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本》,让学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因校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之中。着力培育学校精神,提升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形成各具特色的校训、校史、校歌、校徽等校园文化符号。新建中小学要突出校园建设的艺术性、教育性和课程性,加强文化内涵建设。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校园文化成果评选活动。大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建设高质量、有吸引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专题网站(网页),及时宣传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事例。加强网络道德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树立网络责任意识,自觉抵制网络不法行为。坚持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校园网络文化阵地,努力做到校园网上理论学习有指导、热点问题有引导、先进典型有报道、互动交流有渠道、学习生活有榜样。

(十)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志愿服务活动水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着力壮大全省教育系统注册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招募、管理和培训制度,建立完善志愿者评价和奖励机制。要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和专业优势,围绕科学普及、文化惠民、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组织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相对固定的志愿者服务基地,不断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学习雷锋,争做美德少年”、创建雷锋“示范学校”和“示范班级”等活动,引导师生立足岗位学雷锋、走上社会学雷锋,积极推进学雷锋活动品牌化、常态化。

(十一)大力加强诚信教育活动。深入推进诚信教育。以创建诚信考场、诚信班级、诚信校园为载体,建立健全诚信教育体系,培养学生重信誉、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品行。开展“契约精神”、“职业精神”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严谨诚信的学习态度、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促进学生养成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加强诚信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建立全省教育系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效机制。积极搭建各种诚信建设平台,在学生学习、交友、科研、择业中全面渗透诚信教育,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要将学生诚信表现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记入学生成长记录。

(十二)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广泛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要加强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积极引导学生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饮、文明上网,努力创建整洁优美的校园生活环境、文明和谐的校园公共秩序、互助友爱的校园人际关系,不断提高校园文明程度。完善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学校建设和发展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考核、考评办法,促进学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十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加强师德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掌握扎实学识、永怀仁爱之心,以人格魅力滋润学生心灵,以学术造诣开启学生智慧之门。严把入口关,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教师从教的必备和首要条件。深入开展教风学风建设,把讲课纪律、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形成师德师风教育的长效机制。严格师德考核管理。建立教师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道德监督、预警和评价机制,努力实现师德考核制度化、师德评价经常化和师德监督常态化。强化研究生导师作用,建立导师思想品德和专业指导双重责任制。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名师评选、人才遴选、评优奖励等的首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强化对道德失范教师的教育、劝诫和惩戒,积极探索建立教师不佳师德表现劝诫机制和严重失德行为退出机制。

(十四)加强骨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德育骨干队伍。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和实施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规划,严格按照中宣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数量和资格条件要求,配齐配强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等专职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确保德育工作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要不断优化少先队辅导员、党团干部、辅导员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队伍结构,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队伍优势。提升骨干队伍能力和水平。加强班主任培训,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探索推行德育导师制。强化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实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定期组织学校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德育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培训、研讨和交流,不断提高专职队伍水平。鼓励支持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进行教学研究、工作研究和学术研修,鼓励他们开展社会调查、挂职锻炼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

(十五)注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的作用。实施“江苏省青少年人格培育工程”,结合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规律,注重自我教育,不断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加强学生党、团、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学生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学代会等制度,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搭建平台,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培养。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好马克思主义学院,努力造就一大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发扬传帮带优良传统,鼓励高年级学生指导低年级学生,选拔优秀研究生担任本科生的兼任辅导员、班主任,参与并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十六)积极推进全员育人。要结合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治理制度建设和各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构建和谐校园。坚持育人要求和岗位职责相统一,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融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全过程,体现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教学要求和服务规范之中。鼓励教职员工党团组织、工会和其他组织与学生班级、宿舍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共建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关工委、资深教育工作者和业务骨干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作用,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贯穿于推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联系本地区、本校实际,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特点和规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体系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推进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强化工作效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各级各类学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带动师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各级党的基层组织要积极发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者、推动者的基础作用。

(十八)形成教育合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会同综治、公安、民政、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加强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流浪未成年人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和教育帮扶。要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等场所的环境治理,依法取缔不法经营活动,着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家长和社区教育中心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对学习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异常等特殊学生的关爱帮扶体系。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联系渠道,增进信息互通,积极探索家长、社会共同参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有效机制。各类教育媒体和校内广播站、校园网、校报校刊等媒体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正面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十九)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理论研究的先导作用。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人才和研究优势,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阐释,产出一批精品力作。在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专门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研究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各市教育科研机构要充分整合一线教师、教研员、专家学者等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为学校和教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供专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的课堂教学观摩、经验交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积极推广优秀研究成果。

(二十)加强考核检查。要完善考核体系,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及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范畴,纳入《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试行)》督导范围,纳入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高校基层党组织考核以及省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等评价指标之中。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建立定期巡视、调研机制,加强对各地各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及时总结经验,深入推进工作。要建立定点定期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和排查问题,有重点地开展教育系统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

(二十一)建立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设立专项,纳入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切实保障队伍培训、科学研究、课程开发、实践基地建设和重大主题教育活动等重要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推进。

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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