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做好“三个进一步解放”
——三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8日01版)
人民日报评论员
回望35年改革开放历程,一条主线贯穿始终,那就是解放思想;一个主旨从未改变,那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一个特点分外鲜明,那就是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正是这“三个解放”,使我们不断冲破重重观念障碍,极大释放了社会创造活力,推动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这“三个进一步解放”,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35年来,以思想引领变革、以创新激发活力的宝贵经验,明确指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和条件。
在“三个进一步解放”中,解放思想是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总开关。面对前无古人的改革开放大业,最要不得的是思想僵化、固步自封。没有解放思想,我们党就不可能在十年动乱结束不久,做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我国发展的历史新时期;没有解放思想,我们党就不可能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有效化解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前进,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解放思想的必然结果,也是解放思想的重要基础。从真理标准大讨论,到“姓社姓资”思想交锋,观念的桎梏一旦突破,就会推动实践获得裂变式发展;而改革在更大范围的突破,又为进一步思想解放提供了丰厚资源。“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既是解放思想的价值取向,也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提供了现实可能。在这个意义上,“三个进一步解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进程中。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是实践的力量。解放思想,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要为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条件。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发展。今天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也正是要以更大决心和勇气、以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在更高起点上解放社会生产力,让发展的空间更广、改革的动力更强、社会的活力更大。
当然,我们强调解放思想,是在实事求是基础上的解放思想,而不是脱离实际、脱离人民的信马由缰;我们推动增强社会活力,也要处理好活力和有序的关系。社会活动需要充满活力,但这种活力必须是有序释放的。换句话说,死水一潭不行,暗流汹涌也不行。解放思想,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我们明确方向、判别是非的根本标准,也是我们处理好“三个进一步解放”关系的重要标尺。
改革不停步,开放不止步。邓小平同志说,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以“三个进一步解放”不断改革创新,让我们的制度在创造社会财富上更有效率,在激发人民活力上更有优势,我们就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不断坚定“三个自信”,推动中国迈上新的发展高度、引领世界进步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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