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文件 苏发〔2005〕]21号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我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基本途径
1.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江苏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学校工作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工作的根本任务,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在人才培养的首要位置。
3.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培养品德优良、全面发展,具有创业、创新、创优精神和能力,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江苏人。
4.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途径。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建设工程、拓展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建设工程、高校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工程、大学生健康成长温暖工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工程和高校综合育人环境等六项工程,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二、实施“六项工程”,扎实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建设工程
主要任务:突出课堂教学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地位,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与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5.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认真贯彻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精神,重点建设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供学科支撑。积极创造条件,扶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马克思主义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点,并带动其他高校相关学位授权点建设,同时设立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若干重点课程,整体提高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水平。在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经费,支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6.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教材和课程建设。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建设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根据中宣部、教育部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基本教学要求,组织学术带头人、理论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统一编写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适应教学需要,拍摄制作江苏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系列电视教学片和“多媒体教学课件”等电子音像类辅助教材,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优秀课程,获奖课程视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制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宣传和教育部门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作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办学资质年审,要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考核指标。建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信息网站。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7.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与课程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苏发〔2004〕13号),结合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与课程建设。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今后8-10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总体发展规划。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教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用先进文化培育大学生,同时紧密围绕大学生普遍关心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好释疑解惑和教育引导工作。制定具体办法,加强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管理。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8.加强形势政策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精神,建立和健全形势政策教育制度,把形势政策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排入课表,规定学分和课时。建立形势政策教育报告会制度,各级党政负责人定期深入高校为大学生作形势报告。举办形势政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定期编写形势政策教育宣传提纲,建立形势政策教育资料库。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二)拓展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建设工程
主要任务: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的要求,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努力拓展和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与方法。
9.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及基地建设。成立由省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等部门组成的江苏省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我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各高校要把社会实践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纳入学校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学分。认真组织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组织开展好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进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切实抓好大学生国防教育和高校军训工作,在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政治素质教育。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与专业学习、服务社会、勤工助学、择业就业和创新创业相结合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新机制。各地政府要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在企业、部队、农村和城市社区等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使各高校在2-3年内做到每个院(系)都有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
牵头单位:团省委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团省委、省军区等
10.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持以培育大学精神为重点,以校园环境建设为基础,以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中华传统经典著作、民族艺术形式等,加强大学生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教育,利用红色资源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等,弘扬民族文化、塑造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加强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史展览馆等场地建设,为学生课外文化、艺术、科技活动和就业创业提供舞台。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重大事件纪念日、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活动,开展特色鲜明、内容健康、寓教于乐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推进“高雅文化艺术进校园”、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学生科技发明和创业创新创优竞赛,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科技活动之中。建立全省大学生文化交流制度,鼓励和促进校际、省际和国际间文化交流。开展大学生人文和科技知识教育,培育科学精神,树立科学道德,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素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科技厅、团省委、省科协
11.加强高校校园网络建设与管理。各高校要建设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为一体的主题教育网站(网页),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要利用网上信箱、BBS电子公告栏、聊天室等栏目的互动功能,及时掌握大学生思想动态,积极为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提供服务。加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履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增强网络文明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认真贯彻落实教社政〔2004〕17号文件精神,制定我省校园网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章,运用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强校园网的管理,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各种错误观点和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高校BBS是校内网络信息交流的平台,要严格实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省教育厅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建设全省高校校园有害信息监控和管理平台,省财政相应安排专项经费。各高校要配备必要的专职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
12.积极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高度重视学生公寓、生活园区等新型学生组织形式,积极探索学生党团组织、辅导员、自我教育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安全保卫工作进公寓的有效途径和机制。高校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宣传、后勤、保卫、团委)成员组成的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全面加强大学生公寓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学生公寓文化设施、宣传阵地和学生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宿舍、宿舍文化建设竞赛等活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地大学城建设管委会
(三)高校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工程
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学生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作为党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的作用,发挥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及其他学生新型组织的自我教育功能,不断扩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力。
13.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力度,按照党支部建在班级的要求,努力实现本科院校“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加强研究生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大推荐优秀青年学生入党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教育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对入党积级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和实践锻炼。创新学生党支部的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学生党组织建设成为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
14.加强高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加强校、院(系)团的组织建设,健全高校共青团组织机构,切实保证共青团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解决好人员编制、职级待遇、活动经费和阵地建设等问题。本科院校学校团委应配备正处职的书记,专科院校团委应配备副处职的书记。高校共青团组织要加强思想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拓展计划;要坚持以党建带动团建,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途径,巩固和拓展团组织的活动阵地,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科技活动、创新创业计划等工作,切实增强高校共青团组织的活力。
牵头单位:团省委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
15.加强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建设。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学生社团的领导,充分发挥其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作用。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活动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并在办公场所、活动场地、设施条件、阵地建设、指导教师聘用等方面提供切实的保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实施学生社团年度审核制度,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定期开展优秀社团评选活动。开展依托大学生新型组织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试点和研究。
牵头单位:团省委
责任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民政厅
16.加强大学生班集体建设。以集体主义教育和思想文化建设为核心,加强学生班集体建设。把学生班集体建设列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列为学校对院系党政一把手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各高校要为学生班级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施条件保障,积极开展“建文明班级、做文明学生”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学生班集体建设的新鲜经验。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