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力以赴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
提高质量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永恒主题和学校办学的生命线,也是人民群众对满意教育的根本追求。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为根本,集中人力、精力和财力,全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理性、更加科学地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地发展,更加符合规律、更具江苏特色地发展,更加关注人和社会需求、更加符合国际通则地发展,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转变发展方式、转移工作重点,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强调,“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这不仅是对高等教育的新要求,同时也为新时期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经过努力,我省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教育事业的总量和规模已经为“学有所教”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级各类学校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有学上”的需求。但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教育的全面普及,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愈加强烈。全省教育系统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主动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积极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突出重点,综合施措,大幅度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促进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树立面向所有学生的教育质量观。让适龄少年儿童百分之百的入学,让每个在校学生都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发展。树立促进学生全面且充分发展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坚持学生为本,着力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学习、健康地成长、生动活泼地发展,引导每个学生全面提升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树立有利于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的教育质量观。要围绕提高质量来制订规划、确定规模、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推进建设、设置专业、设计课程,围绕提高质量来引进培养师资、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转变培养方式,围绕提高质量来加强教育管理、改进教育评价、强化教育督导,确保教育改革发展的各种要素都能有效服务教育质量提高。
(二)加强规划引领、科学配置资源,形成注重提高教育质量的鲜明导向。培养人才是各级各类学校最根本的任务、提高教育质量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居于最核心的地位,必须加强规划的科学引领,必须在资源配置上做到优先投入和保障。通过科学规划推动形成“质量第一”导向。要通过科学规划,引领全省教育系统围绕提高教育质量,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拓宽发展途径,统筹教育事业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使各级各类教育在结构上科学合理、规模上相互适应、质量上相互支撑;使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更加符合教育基本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校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望,使学生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提高质量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抓紧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工作中心集中到提高教育质量上来,资源配置、人才引进优先考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对涉及教育质量提高的工作给予优先保障、重点投入。要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建立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库,加强名师、名校、特色优势学科等教学资源开发,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宽广的范围共建共享共用。
(三)建立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监测,健全提高教育质量的长效机制。今年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调各行各业都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当前,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必须着力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标准和质量监测体系,健全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教育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要探索建立教育质量标准体系。以促进入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求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标准的研究和探索,努力形成一套体现时代要求、具有江苏特色、科学规范、符合实际、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体系,充分发挥质量标准在提高教育质量中的导向、诊断和基准的作用,推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引导教育资源科学配置,便于社会各界、用人单位、学生和家长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要探索建立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把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发展差距是否得到缩小,困难群体学生受教育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人民群众是否认可和满意,作为评价一个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把素质教育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学校是否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学生是否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作为评价一所学校教育质量的核心指标。要健全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监测范围要覆盖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等各个环节,覆盖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职能,覆盖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各个方面。通过监测,全面准确把握全省教育的质量状况,科学诊断教育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夯实基础能力、注重内涵发展,推动教育质量持续提高。提高教育质量,必须立足当前、立足实际,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深入实施各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持续发展。要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切实加强教材建设,加快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符合学科发展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适应社会需求的教材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和功能,精选课程内容,强化课程管理,完善课程体系,提高课程实施水平。紧密结合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调整学科布局,优化专业设置,加强课程基地、实训基地、优质教学资源建设。要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教学质量的首要地位、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更新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坚定不移地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培养大批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要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塑造学生美好品德、开启学生智慧人生、引导学生快乐学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三创三先”精神的新一代江苏人。切实把能力培养作为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的重点,着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带着受益终身的能力走进社会、走向未来。加强实践能力培养。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社会公益、自主创业等活动,引导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提高实践能力。要提高教书育人水平。教师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依靠。要大力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大师、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热爱教育、关爱学生、严谨笃学、自尊自律。强化教师培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本领,促进教育质量持续提高。要坚持服务社会。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完善知识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在服务社会中赢得支持、推动发展、提高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保障措施,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良好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要形成工作合力。必须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学校与科研机构合作以及中外合作,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要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是学校全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促进师生发展为中心,对全部办学要素和工作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全面提升教学、科研、德育、体育、后勤及服务社会等的管理质量,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要加大经费投入。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不断增加教育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坚持勤俭办教育,把有限的经费更多地用到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上来。要重视教育科研。坚持科研兴教,围绕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教育科研的主动性,积极开展重大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及时把科研成果运用到教育教学之中,答疑解惑、出谋划策、破解难题,为推动教育科学决策、提高教育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三、确保完成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各级政府换届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省教育系统要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加大教育投入为保障,以扩大教育开放为重要发展路径,着力推动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体制更具活力、教育质量更有保障、教育服务更富成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一)进一步统筹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精心实施《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描绘了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蓝图。要组织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细化分解职责,制定落实方案,确保各项规划任务有序实施,促进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科学编制“十二五”院校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
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学前教育、社区教育和教育信息化为重点,加快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动国民教育普及向学龄前儿童延伸。要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以政府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有效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积极发展社区教育,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向在职培训和老年教育有效拓展。积极推进江苏开放大学建设,加快完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推进标准化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建设。大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全社会广泛覆盖。制定全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和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建成覆盖各块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的江苏省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加快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施“金教工程”和数字化校园建设,健全省、市、县、校分级管理模式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充实和提升苏派数字化教学资源数量和质量,扩大教育资源覆盖面。
科学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加强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的指导和交流,扎实推进苏北教育现代化建设。坚持创建标准,完善审核环节,推动教育现代化评估常态化。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提升工程试点,总结提炼下一轮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组织10个左右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认真做好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评估,引导、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有效推进教育联动发展。筹建江苏教育咨询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商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发挥各类教育会商机制、共建机制、联席机制、咨询机制的作用,利用一切有利资源推动教育发展。做好已有部(局)省、省市共建高校相关协调工作,继续支持有关高校推进省部(局)共建和省市共建。建立与广东教育合作机制。继续推动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适时开展泛长三角及相关区域教育合作。
(二)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
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扎实推进全省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建好一批农村公办幼儿园。制定全省学前教育改革示范区创建规划。建成涵盖所有在园幼儿、教师以及基本管理信息的动态管理系统。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组织实施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规划。制定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评价主要指标,对首批示范区进行试评估。加强初中教育,规范初中办学行为,提高初中教育质量。开展中小学数字化学习试点。强化中小学科学教育。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水平。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研制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意见。继续抓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积极探索创新人才试点培养的途径和办法。以普通高中学历信息网络认证和电子学籍注册为抓手,不断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制订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召开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举办特殊教育论坛。
健全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启动研制基础教育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启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健全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管理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加强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启动初中课程基地建设,首批建设50个初中课程基地。建好已有普通高中课程基地,新建50个左右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制定全省基础教育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建设计划和标准。继续举办全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继续加强教育督导。完成对淮安、泰州、扬州3市24个县级政府2011年教育工作的省级督导考核,对2011年督导考核的37个县级政府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继续开展中小学技术装备督导和中等职业教育督导,研制幼儿教育督导指标体系。继续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健全素质教育督导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能力
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稳定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规模,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加强对首批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遴选第二批实验区。落实好国家和省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任务。
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探索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教育衔接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稳定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建立和完善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制度,做好对口招生工作,扩大对口单招本科招生比例。探索中高职课程贯通、学制衔接的途径。继续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围绕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制订工作意见,召开工作会议。继续开展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工作视导。强化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创建60个中等职业教育、20个五年制高职品牌专业;创建30个中等职业教育、10个五年制高职特色专业,重点建设15个省。级职业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研究制订全省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监测办法。精心组织省级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创新大赛、文明风采大赛等赛事并积极参加国家竞赛。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研究制订奖励办法。遴选一批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职教育改革创新教材。加强职业教育专业教材选用指导工作。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和评估,推动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重点职业学校标准、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遴选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组织开发一批精品课程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60个左右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研究制订全省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召开实训基地建设现场会。
(四)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启动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面向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建设600个重点专业。加强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建设8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和校企合作工程教育中心,建设40个国家和省级高职院校实训基地,资助40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计划。加强课程、教材、专业资源库等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着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遴选建设20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继续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启动全科医师培养试点工作。开展以学生为主导的人才分类培养、复合培养试点,推进南京仙林大学城高校教学联盟建设,推动全面学分制改革试点。加强研究生教育与培养。深入实施“江苏高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遴选2000个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新建一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做好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加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启动高校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实施高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开展新一轮高校本科教学评估试点。健全专业质量保障制度,研究制定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新专业评估制度。
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完善国家、省、高校三级重点学科体系,协调推进优势学科与重点学科建设,强化优势学科与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做好新兴学科“十二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加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国家立项单位建设,确保2012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着力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选聘第三批江苏特聘教授50人左右。深入实施“青蓝工程”,选拔培养500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00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0个科技创新团队。做好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省“333工程”、“双创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工作。加强“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工作。评选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制订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办法。
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制订“十二五”幼儿园新师资培养规划,扩大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招收培养600名左右五年制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强化教师和校长培训,完成省级培训12万人次,制定示范性县级教师研修中心建设标准,遴选认定一批示范性研修中心和培训实践基地。启动“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音乐教师培训项目试点,实施第二轮万名体育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网络培训精品课程。加快“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实施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深入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选派350名左右骨干教师和校长、10个左右团队赴世界200强高校研修。继续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和“万名大学生赴农村任教工程”,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开展首届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大赛。做好2012届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
切实加强教师管理。制订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配置标准。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规范各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修订中小学职称评审条件,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评聘试点。加强师德建设,开展第二届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评选推荐第三批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宣传第二批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评选表彰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教师信息数据库建设。
继续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指导试点高校继续开展人事制度改革项目试点,争取在改革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聘用、收入分配等制度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指导高校开展第二轮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职员制改革试点。研究制定省属高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组织省属高校实施绩效工资。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全省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的面上指导协调工作,确保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六)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开放
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完善推进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运行机制,形成省与试点地区(学校)的良性互动、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舍的工作格局。启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和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建立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会商制度,落实共建合作协议。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范管理措施,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在总结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订有利于高等教育专门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有利于引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高考制度。
不断扩大教育开放。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机制,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建设,集中力量办好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创建和培育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鼓励本科院校与同层次国外优质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创新性科技应用类型的合作办学项目。鼓励职业院校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拓展茉莉花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资助范围,推进留学生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扩大留学生规模并逐步调整、优化留学生国别、层次和专业结构。实施“锦绣江苏”美国优秀高中生江苏夏令营计划和校际交流计划。加强海外孔子学院建设,扩大海外孔子课堂数量,新建8所孔子课堂。
(七)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组织高校培育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做好江苏高校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增设一批省级大学科技园,积极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新增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积极推进“校企联盟”行动计划,引导高校对接新兴产业科技需求。研制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实施意见,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和校外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评选第八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着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贯彻落实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继续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江苏开放大学建设,整合、共享相关教育资源,基本完成开放大学办学系统建设。切实加强社区教育。完善以江苏开放大学为龙头、以社区大学和社区学院为骨干、以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创建10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大力实施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办好第八届“长三角社区教育论坛”。
扎实开展技能技术培训。组织100所中职学校承担1.2万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次,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次,新型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3万人。继续开展成人富民五项行动。继续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办好内地西藏中职班和新疆中职班。
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颁布实施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继续开展“中华诵·我与经典有约”系列活动,加强经典诵读、书写、讲解资源库建设。完成江苏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一期建设。精心组织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系列活动,举办首届江苏汉字文化节。有序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
(八)进一步改善教育民生
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例、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渠道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比例。研究制订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大幅度提高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健全学校债务化解和控制机制。健全教育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机制。
精心做好招生就业工作。认真完成2012年高校招生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更高满意度的平安高考”目标。稳步推进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探索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完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方案。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推动政策和工作落实,实施“百校联动就业计划”,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和“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重点帮扶特殊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
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贯彻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高校思政课建设标准,健全教学质量测评体系,推进示范点建设,开展骨干教师暑期培训,做好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研修和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工作。积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切实加强社会实践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加强高校学生日常管理,不断规范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开展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专题培训、海外研修,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基地和示范中心建设,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等主题活动。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计划,继续做好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组队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举办江苏省第二届学生阳光体育节。启动农村中小学风雨操场建设工程,年内实现50%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组团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开展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高雅艺术免费进校园扩展计划。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监管机制,深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
不断完善扶困助学机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放生活补助,切实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状况。健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完善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奖、贷、助、补、减政策,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九)进一步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加强学校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要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高校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创, , 先争优活动,推动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设一批学习型高校党委示范点。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指导高校完善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内选举制度。研究制定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开展考核试点,做好民办高校董事会备案、院长人选审核批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选任、督导员派遣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切实加强党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与“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切实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廉政准则》,深入实施“5611”廉洁教育工程,开展第六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深入推进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管理、高校招生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做好高校巡视工作,制定健全高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意见。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开展教育行风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局面。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重点做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督管理、师生集体出行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防范工作。认真抓好全省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的管理。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抵御校园宗教渗透工作,深化“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食堂管理,确保饭菜质量和价格基本稳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同志们,推进江苏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迎难而上,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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